中部新聞台中市保障乘客權益 中市交通局聯合監警稽查違法白牌車

保障乘客權益 中市交通局聯合監警稽查違法白牌車

為維護市民及遊客搭乘計程車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近日在違規熱點,聯合警察局及監理所取締非法營業的白牌車,市府交通局統計,自110年至今累計已舉發26件,每件各處以10萬元罰鍰,呼籲乘客勿透過LINE群組等網路平台搭乘非法營業白牌車,避免消費糾紛與安全疑慮,如果是用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廢止營業執照,請勿以身試法。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坊間有自用車車主私下成立或加入叫車群組攬客,違反《公路法》也影響乘客權益,依規定自用車輛不得載客營運,若違法經營收費,將依《公路法》第77條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交通局葉局長提醒,民眾有搭車需求時,請務必搭乘合法經營計程車,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從車牌辨識,車牌若是白底紅字即為合法營業計程車,合法業者受政府監督,除搭乘有保障外,若發生搭乘糾紛,消費者才能獲得政府協助,確保搭車權益與安全。

乘客如果誤搭或發現非法營業的白牌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交通局表示,民眾可透過1999市民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或檢附照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如查獲屬實將依規裁處。民眾若透過LINE群組叫車搭乘白牌車,不僅增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消費糾紛風險,遇到消費糾紛時,也難以獲得合法保障,搭乘風險代價更大。

交通局為保障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安全,並維護合法計程車工作權,宣導、稽查雙管齊下,持續受理自用車違法營業檢舉案件並進行調查,統計自110年至今已舉發累計26件,並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以10萬元罰鍰;此外,部份透過LINE群組違規營業載客者,交通局進一步依民眾檢舉反映案件,函請通訊軟體LINE所屬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下架事宜,或對該帳號停權或刪除投稿內容,從109年至今已函送112件,以保障乘客搭車權益,遏止非法白牌車營業歪風。

交通局強調,市府不定期聯合警察局及監理單位在各大車站、重要觀光景點及違規熱點擴大稽查,讓心存僥倖非法營業的白牌止步,一旦查獲非法營業白牌車,即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法令,處10萬元以上罰鍰,累犯更將吊銷駕照、行照與牌照,以實際行動維護大眾運輸業的市場秩序與安全。(5/10*13)*交通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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