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車辜姓駕駛(68歲)自稱行駛至上址時車輛突然失去動力無法動彈,只得現場等待援助,不得已之下造成後方車輛回堵;員警為了用路人安全及迅速恢復交通順暢,立即協助駕駛將故障車輛以人力方式向前推移置到民族西路旁,並在現場持續疏導、化解交通壅塞情形,辜男對於員警熱心的服務、專業且明快地處置方式,留下深刻的印象,大讚「有波麗士大人真好」。
大同分局呼籲,如遇有車輛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先開啟方向燈,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再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另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除應依規定啟亮危險警告燈及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外,應即通知警方協助處理,以維護用路人及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