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111年10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9月中旬陸續寄送,提醒民眾如期繳納。若已辦妥約定轉帳繳納者,請於111年10月31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現行繳稅多元管道方式如下:
- 公司/行號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提醒納稅人記得向店家索取交易明細表及於繳款書加蓋店章並保存好收據。
- 利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如以電話語音﹝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請撥打電話號碼412-1366或41-1366服務代碼166#。如以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請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依指示操作。除以信用卡繳稅方式尚需按各發卡機構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繳納手續費外,其餘繳款方式,納稅人均免負擔手續費。
- 電子支付帳戶繳納,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未收到或不慎遺失繳款書,除可至本局申請補發稅單外,亦可利用工商/金融憑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加車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繳納期間至便利商店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號,利用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本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亦可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辦理一次,年年適用,只要將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存款人資料寄回稅務局,辦妥後將於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帳戶扣款繳稅。惟納稅人轉帳納稅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辦,未於2個月前申辦者,自次期起適用。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向稅務局洽詢,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731至73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