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日)上午原民會公共建設處處長劉維哲及排灣族聘任委員陳峻鵬出席屏東縣瑪家鄉「排灣部落文化聚會所」動土典禮,分享部落族人的喜悅,一起傳承美好的原住民族文化。
「排灣部落文化聚會所」原民會於103年1月29日核定規劃設計45萬元, 109年11月3日核定興建工程經費2,300萬元,但因聚會所預定地被偷倒不明土方,影響申請建築執照,經過瑪家鄉公所的努力,於112年9月12日重新取得建造執照,又經代表會同意追加926萬元,使聚會所工程可以順利於今(24)日辦理動土典禮。
原民會非常重視族人對部落聚會所的需求,運用「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環境品質提升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原民部落營造-服務據點周邊及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於 105 年迄今已核定屏東縣政府辦理8座部落聚會所,經費總計8,647萬元,完工4座聚會所(滿州鄉長樂(小路)部落聚會所、霧臺鄉長治百合部落聚會所、三地門鄉三地村集會所、來義鄉大後部落文化聚會所),施工中2座(泰武鄉吾拉魯茲部落聚會所、瑪家鄉排灣部落文化聚會所),正辦規劃設計2座(獅子鄉內文部落集會所、新路部落集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