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警察局籌設「科技執法中心」 張善政:安全第一 非搶錢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31)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警察局「科技執法中心」專題報告後表示,科技執法的重點不在於舉發違規案件的多寡,也絕不是跟民眾「搶錢」,維護交通安全才是設置的目的。雖然初期取締量會增加,但最終仍希望讓用路人能遵守交通規則,事故持續下降,交通也能更加順暢。警察局則指出,「科技執法中心」預計於六月在大園交通分隊廳舍啟用。
張市長指出,由於「科技執法設備」監視錄影系統的功能不斷在進步,未來相關單位設置科技執法設備時,需考慮科技設備的進展狀況,如果設備進展速度很快,在財務評估合理的前提下,可以「租賃為原則、採購為例外」的方式進行更新,如此可確保相關設備不致與最新科技脫節;其次,隨著人工智慧的普及,許多錄影設備已內建影像分析等智慧功能,將運算的部分放在邊緣端,對於頻寬的需求將大幅降低,也減少資料中心的負荷,這也是「智慧桃園」未來可行的方向;第三、各局處所建置的系統,包含影像在內,必須做好介接的準備,其數據格式應盡量符合國際標準;若無國際標準者,也要考慮將來開放介接的可能性。
張市長也提到,科技執法中心將會彙整許多數據,但可能囿於警方數據研發人力不足,或許未來可以鼓勵青創團隊、學校等單位,透過數據的整理分析,針對警察及交通業務相關需求進行研發,應可更符合市府的需求。
警察局表示,目前桃園共計建置科技執法設備311處,分別由警察局各轄管分局自行舉發及列管,由於逐月統計難以即時更新相關舉發件數,為整合規劃、建置、會勘、舉發及申訴等科技執法流程,警察局進一步籌設「科技執法中心」,後續將於大園交通分隊廳舍揭牌啟用。張市長上午指示警察局盡快規劃人員進駐,並強化單位間橫向溝通與支援,以有效提升科技執法效能,未來亦將整合科技執法資料與數據分析,以智慧方式解決交通問題。
警察局長吳坤旭説,警察局籌設「科技執法中心」,主要目的是為了精準執法,針對易肇事的地點及違規行為來執法,也將執法數、事故數、民眾申訴等數據進行後端分析,成為未來推廣科技執法的基礎。
吳局長指出,警察局於110年首創「租賃式科技執法」,大幅降低建置經費,普及在交叉路口設置執法設備、提高各轄區易肇事路口執法涵蓋範圍。而以「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為例,建置路口事故發生件數352件,較110年同期427件減少17.5%。另外「車不讓人科技執法」的部分,建置地點行人受傷事故也從去年同期的10件,降為0件。在「區間測速」方面,1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事故發生件數也較前三年同期平均事故件數下降7.7%,有效降低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