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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政第二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 讓民眾養成停讓行人習慣

第二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 讓民眾養成停讓行人習慣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重點執法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經兩週大執法後,警政署持續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析高發事故路口,6都及彰化縣擇100個、除離島地區外,其他縣市擇50個,自5月22日起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行為期2週的精緻執法,以問題為導向,對症下藥,高密度、高頻率落實執法,期能有效降低傷亡。
經初步統計5月1日至5月21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萬4,514件違規,較去年同期6,456件增加8,058件(+124%);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5,842件,較去年同期2,210件增加3,632件(+164%);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8萬1,522件,較去年同期4萬4,984件增加3萬6,538件(+81.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5,465件,較去年同期3,178件增加2,287件(+71.96%);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警政署對於全國路口行人安全大執法及精緻執法,會如同當年取締酒駕、未戴安全帽一樣,持續貫徹執法,讓民眾養成停讓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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