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林昀儒等桌球小將在國際大賽屢創佳績,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桌球場館已成為最受歡迎的室內運動之一。為確保桌球場館之經營符合法規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於114年1月至2月會同體育局人員查核本市列管之16家民營室內桌球場館業者是否有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中有9家原本即符合規定,另有7家經輔導後也已完成改善,桌球愛好者前往新北市體育局列管之16家桌球場館(如附表)消費有基本保障。
消保官指出,有鑑於近年仍有消費場所發生火災或氣爆等重大公安事故,為避免釀成重大傷亡及財損的業者脫產或無資力賠償,各地方政府公布的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都明定企業經營者應就其提供之消費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視消費場所之屬性而訂定不同的應投保種類、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期待透過公共意外責任險來迅速賠償消費者身體傷亡或財產損失,並減少業者獨力面對公共意外之風險。依本市114年1月1日起修正生效之「新北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金額」公告及附表,室內桌球場館屬於附表類序六之「室內球類運動場」,規定之最低投保金額分別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6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為新臺幣1,5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300萬元以及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為新臺幣3,800萬元。
本次查核16家民營室內桌球場館業者中,9家業者於查核前已有投保,並符合上述保額規定,另有7家經輔導後也已完成改善,本府體育局及消保官令不合格業者應依本市公告「室內球類運動場」之投保數額規定完成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或補足相關保額,並將相關投保證明張貼於營業處所之明顯處供消費者參考,後來均已改善完成。
消保官表示,打桌球雖然不像打籃球或打棒球有肢體碰撞或被球打傷的風險,但在寸土寸金的都會區開設的民營桌球館普遍空間不大,消費者在狹小空間快速移動腳步擊球,仍然可能發生滑倒、摔倒或衝撞牆壁、柱子或球桌等意外,小本經營的業者如面臨消費者主張場地欠缺安全性而請求損害賠償,容易有財務上的壓力,因此桌球場館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對消費者及業者都提供了保障。另本市各區公立運動中心(含桌球場館)都有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消保官及體育局未來將持續查核尚未納入列管之運動場館是否已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保障熱愛運動市民之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