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8.20
針對內政部召開「國土計畫政策說明研討會」,雲林縣長張麗善20日指出,國土計畫法為國家重大政策,應由行政院跨部會協商,絕非內政部轄下三級機關就能定奪,這對為台灣經濟奉獻一輩子的農民極不公平,盼同為農工子弟出身的總統賴清德可體恤農民辛苦,保障其農業權,讓農民生活有所依靠。
張麗善指出,今年6月24日縣府召開「雲林縣國土計畫法說明會」,會中縣府向中央清楚表達8大訴求,至今已過了近2個月,尚未收到中央明確的回應,中央一再強調國土計畫相關管制標準跟以前沒有不同。但仔細分析發現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與現行的區域計畫法仍有諸多不同,若未能說清楚講明白,勢必影響農民權益。在未取得共識前,何必要急著上路呢?
張麗善指出,內政部今天舉辦的研討會雖然是由內政部長劉世芳親自出席,農業部卻只派科長出席,如此攸關農民權益、農業發展的大事,應該由行政院跨部會協商,才能有效整合,並且清楚說明農民關心的農業權、土地管制規定。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政府在110年4月30日就已經將「農業權」寫入國土計畫中,並通過行政院核定。後續縣府更明確提出農民「特別犧牲應特別補償」,為農民爭取每年每公頃40萬基本補償,以保障農民權益,此為雲林不分黨派的共同訴求,請中央盡速回應雲林縣。
張麗善強調,雲林縣府將與人民站在一起,共同面對國土計畫在法令上及執行上實際遭遇之問題,並予以務實處理。因此,縣府依縣國土計畫提出因地制宜土地使用管制,包含已列冊既存宗教寺廟土地合法化,以及因應高齡化社會放寬土管以提供未來社福機構所需用地等全國獨創的因應作為。此外,更針對目前國土計畫執行課題向中央提出八大訴求,期望中央予以採納,避免政策盲點,進而使讓國土計畫法更為周全,建議中央應廣納建言。
張麗善表示,國土計畫法固然有其良善立意,但涉及層面廣泛,尤其對長期處於經濟發展弱勢的農民,政府對農民的財產權應該有更周全的考量,因此縣府才會針對土地管制規則提出友善修正,以及農業權訴求,只要法令周全,縣府將會全力配合國土計畫上路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