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8.09
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9日下午斗六登場,與會民代及民眾抨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不公平,齊聲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在中央還沒給予縣府八大訴求答覆釐清前,不可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縣長張麗善表示,雲縣府責無旁貸守護農民,呼籲中央聽取農民心聲,重視農業權。
9日下午斗六市說明會於斗六公所斗六廳舉行,包括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立委許宇甄、縣政總顧問張清良、議員王又民、林岳璋、賴淑娞、黃勝志、陳永修、陳芳盈、斗六市長林聖爵、斗六市代會副主席黃尤美、斗六市農會理事長張永政、總幹事張喬復、多位代表、各里里長及數百位鄉親熱情與會,擠滿會場、座無虛席,共同關心切身的農地權益議題。
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實施,但相關法令權利義務,及人民財產權、知的權力均未獲得保障,尤其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缺乏說明,且仍有多項子法未公布,地方政府及民眾憂心疑慮,雲林縣於20鄉鎮市召開說明會,說明國土計畫並蒐集民眾意見轉達中央,向中央爭取展期、補貼及修法,納入國土功能分區圖第三階中檢討,保障民眾權益,加速雲林縣整體發展。
說明會首先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報告雲縣府為了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包括農業權入憲、「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取消檢舉制度、降低罰鍰上限、農業發展權轉移等8大訴求,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
縣府地政處指出,根據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斗六市總面積9174公頃,其中國土保育區劃設1409公頃、農業發展區5336公頃(農一2460、農二2420、農三333、農四123)、城鄉發展區2428公頃,其中影響斗六市未來發展最重大的為被劃為管制最嚴格的農1高達2460公頃,影響深遠,縣府與地方都難以接受。
立委許宇甄指出,國土計畫法原預定於明年就要實施,然事實上很多人還不了解劃設的差異,為了糧食安全,犧牲雲林,國土計畫法對雲林縣限制不公平;雲林縣規劃後農業發展用地(農1+農2)總額為8萬7480公頃,農1用地更高達6萬多公頃。反觀農地總面積較雲林多的屏東縣農1用地僅5,776公頃,雲屏兩縣差距之懸殊對雲林縣非常不公平。
許立委說,本人與張嘉郡及丁學忠立委三人共同邀請農業部及內政部個官員6月24日來到雲林縣政府進行國土計畫法的說明,縣府於會中提出八大訴求要求中央給一個明確滿意的答覆,包括:農1農2的補貼差異、檢舉獎金額度等等,但中央表示9月才有較明確的結論,卻要求地方政府6月送出國土計畫第三階段分區圖,事實上目前只有7個縣市提送,為什麼只有7個縣市而不是20個縣市? 是因為都還不清楚相關的補助及補償,張縣長希望透過這樣的說明會,聽聽大家的心聲,並將意見彙整反應予中央,作為政策擬定的參考,希望大家踴躍利用「建議表」將意見表達。
斗六市長表示,希望縣政府替斗六市農民發聲,只要原是區域計畫法中一般農業區者,全部都編訂為農2,斗六梅林、石榴班地區灌排放水是半年有水半年沒水,如何認定為優良農地農1呢?再來三階送審,我們也不可忽略農民的心聲隨便送,我們一定要待中央給予地方合理的答覆,別縣市不送,我們也有權利不送,請縣府一定要全力捍衛雲林縣農民權利。
張麗善縣長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法中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犧牲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包括農民的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因此縣府110年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法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
張縣長強調,中央於113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影響民眾相關權益的建蔽率、容積率、容許使用條件等都在這份草案中規範,對雲林廣大農民影響深遠,在國土計畫功能劃分、農地農用分配比例跟補償及農民的權利跟收入保障配套措施均尚未明確下,縣府站在保護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立場,針對國土計畫提出8大訴求及32項疑問,在中央還沒給予答覆釐清前,縣府將不會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