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度8月執行水產品第2波抽驗專案,前往餐飲業、魚市、超市等販售場所,共計抽驗25件,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共計抽驗25件生鮮水產品,包含12件魚類、5件貝類、5件蝦類、3件蟹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孔雀綠(2項)及重金屬(鎘、鉛、甲基汞),檢驗結果1件「冷凍三點蟹」檢出重金屬鎘:2.3mg/kg (標準:0.5mg/kg以下),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已令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及命產品來源業者限期改正,屆期將擇日複抽相同或同類之產品,檢驗結果倘仍不符規定,將依法處辦。
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包括食物、吸入灰塵、皮膚接觸及飲水等;而水產品中重金屬的來源,主要是因為生長於受污染的水體,水產品都可能含有微量的重金屬,包括鉛、鎘及甲基汞,但也不必太擔心,均衡攝食各類水產品,不偏食特定大型魚類,即可降低重金屬攝取的風險。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我國已針對水產品訂有鎘、鉛、甲基汞等重金屬限量標準,凡符合衛生標準的水產品,一般人在正常攝食情況下可安心食用。衛生局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並呼籲消費大眾購買水產品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之業者,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多樣化選擇各種大小魚類,勿偏好攝食特定魚種,才能均衡攝取到不同魚類所提供的營養素。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