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安置受「0403花蓮地震」住宅毀損、且短期內暫未有合適租屋處之花蓮地區受災戶,交通部觀光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合作,於「0403 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內規劃「花蓮縣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措施」,積極媒合花蓮縣旅宿業者提供空閒房間,為受災戶提供短期安置量能,並協助提升當地旅宿業因地震影響致遊客減少之住房率,加速花蓮地區受災戶及旅宿業者災後復原作業。
本項安置措施預計執行期間3個月,由花蓮縣政府核定及公告配合之旅宿業者名單,提供雙人房及四人房房源,由中央政府協調資金,補助旅宿業者提供住房之費用,讓有需要之受災戶以月租方式免費入住,每戶以補助入住一房為原則,並以每月雙人房新臺幣3.2萬元及每月四人房新臺幣4.4萬元之原則採計。
觀光署業初步盤點約有125家花蓮縣合法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業者願意配合安置措施,可提供近1,200間房,並於113年4月26日函請花蓮縣政府協助確認合作業者名單及房間數,於「0403 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核定後儘速公告名單並依後續相關作業辦理,協助花蓮受災戶短期住宿需求,早日恢復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