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是天性,市面上有各種推陳出新的產品,供消費者選購。近年來,隨著網路購物、電視購物等各種管道增加,美粧產品販售通路已由實體店面,擴展至各種媒體平台,增加與消費者接觸的機會;業者也積極宣傳各種美粧產品功效,以提升消費者購買意願。民眾選購前要多看、多聽、多問,不要聽信誇大的推銷廣告。
衛生局表示,市面上化粧品產品種類繁多,且銷售管道多元,民眾購買美粧產品,須有完整包裝標示,注意產品有效期限。使用前可先進行皮膚測試,使用後如有發生紅、腫、刺、癢等不良反應之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前往皮膚科診治,並且使用「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進行化粧品不良事件通報,促使廠商提升產品品質、保障民眾化粧品使用安全。
衛生局藥政科提醒化粧品業者,「化粧品業者對正常或合理使用化粧品所引起人體之嚴重不良反應,或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或有危害之虞時,應自得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網路系統通報。」自通報日起,相關文件資料,至少需保留五年備查。
民眾選購美粧產品時,避免購買來路不明、外包裝無清楚標示的產品,或是廣告過於誇大的產品。如有疑慮,請洽詢購買店家、藥粧店、藥局或就近衛生(局)所人員;不良反應通報請逕至網站(https://qms.fda.gov.tw/tcbw/index.jsp)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