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民眾對於雲林口湖鄉設置升壓站抗爭一事,經濟部指出,民眾對於電磁波影響鄰近淨水場水質的擔憂,事實上太陽光電所產生的電磁波屬於低頻電磁波,屬於非游離輻射,依據環保署網站介紹,並不會破壞生物細胞分子,也不會產生溫度變化,不會在人體或生物體產生累積效應,當然也不會影響水質,相關的訴求希望能回歸科學證據體論。
經濟部說明,特定媒體藉由此事件,解讀為中央強推光電,地方政府也無奈的方向並不公允,光電或升壓站之土地均需獲得地方政府同意土地變更或容許使用,而民眾之反對訴求,中央地方一致,應該理性溝通。就電磁波擔憂的部分,經濟部也曾委請工研院,在台南北門光電案場升壓站進行電磁波實測,於升壓站旁測得電磁波為0.1mG遠遠小於我國電磁波規範833mG之標準。
另外關於甲地施工卻於乙地辦理說明會部分,經濟部說明,經詢問業者,該案包含光電案場及升壓站,所在位置均位於雲林縣口湖鄉,因此業者才於口湖鄉內辦理發電廠說明會。相關說明會的目的是希望業者於施工前,能多與地方民眾溝通,告知民眾案場的施工範圍、施工期程及施工方式等,民眾如不清楚,即便經濟部已核發施工許可,仍可請業者向民眾說明。
經濟部另表示,該光電案場屬於農委會公告不利農業經營區範圍,再經雲林縣農業處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進行審查,並已核發農業容許證明。另其升壓站用地則屬一般農業用地,也經雲林縣建設處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進行審查,並核發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文件。光電及升壓站用地均取得地方政府同意變更或容許使用文件後,經濟部才會核發施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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