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今(26)日召開本市第161次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並由林奕華副市長主持會議,會中討論濟南路三段50號建物文化資產價值,文化局為求慎重,特別邀請宋楚瑜前省長出席與會,宋前省長在會中詳細闡述就任臺灣省政府服務期間,居住於此的點滴過往,同時也呼籲藉由保存本案建物,留存臺灣省政府的歷史過往,並經委員會投票一致同意,登錄濟南路三段50號建物(省長臺北官邸)為歷史建築。
本案建物歷經本局數次公告為歷史建築,惟建物所有權人不服並提起訴願,為求慎重,本局除召開「大安區濟南路 3段50號」文化資產價值審查專案小組會勘,針對建物硬體進行現場勘查及調查外,亦曾委託中國科大進行文資價值評估報告,蒐集建物興建時空背景資料,同時針對建物使用情形進行詳細研究。有文資委員認為本建物室內格局雖經多次改變,仍可反應出建築型態係應生活方式不同而改變的現代建築特色,具臺灣近代建築史之歷史價值;亦有委員表示本建物曾由中央銀行總裁徐柏園、考試院長姚嘉文、關中及臺灣省省長宋楚瑜居住使用,見證臺北都市發展中,官署機構聚集設立與交通路網形成之過程,同時展現本區域官舍類型建造物特色。
濟南路三段50號興建於1955年,設計者陳加冬建築師是1948年臺灣省政府公告第一批合格開業的6名建築師之一,建物反映當時歐美住宅現代主義的簡潔風格,同時也見證了50到70年代美國與臺灣文化外交的歷史發展。
文化局為了解過往居住者使用建物情形,今日特邀請宋楚瑜前省長出席審議會,宋前省長除詳細述說自82年至87年期間居住於此的經過,也認為這裡是推動包含終結「萬年國會」,國會全面本土化、民主化、修改《刑法》第100條等諸多臺灣民主化轉型決策的重要討論處所,更於現場展示相關照片佐證資料,協助釐清建物使用狀況。宋前省長也認為本案建物是現今僅存唯一一座臺灣省長官舍,深具歷史價值,希望透過保存本案建物,讓民眾能認識台灣省政府的歷史過往
本案經第161次會議委員綜合討論後,投票一致通過,決議將「濟南路三段50號建物(省長臺北官邸)」登錄為歷史建築。曾居住者宋楚瑜前省長親自與會說明當年建物使用情形,更詳實蒐集相關提供佐證資料,使文資保存歷史紀錄更加完善。文化局本於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權責,後續將與所有權人充分溝通,使其瞭解相關權利義務,並積極輔導所有權人辦理相關修復工作及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