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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雇主知悉就要處理 勞動局呼籲民進黨妥善處理職場性騷擾案件

雇主知悉就要處理 勞動局呼籲民進黨妥善處理職場性騷擾案件

  報載民進黨前黨工有遭職場性騷擾之案件,臺北市勞動局業於今日發文民進黨中央黨部,說明雇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要求其於112年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

  高寶華局長表示,事業單位只要「知悉」員工有遭到職場性騷擾的情形,就應該立即處理,縱使員工已離職,甚或是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都應該有所作為,如員工認為雇主處理不當,經委員會審議後,就會被處罰最低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北市勞動局表示,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制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法》議題,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影音書冊/文宣品及出版品/職場平等專區,事業單位可上網參閱。若事業單位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電話:1999分機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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