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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新聞苗栗縣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業青年承租縣有耕地

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業青年承租縣有耕地

 依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縣有耕地放租的對象及順序如下:

1.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耕作的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

2.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之青年農民。

3.實際耕作毗鄰耕地的耕地所有權人。

4.實際耕作毗鄰耕地的耕地承租人。

5.農業學校畢業青年或家庭農場從事農業青年。

6.最近5年內取得農業主管機關農業專業訓練40小時以上證明文件。

7.農業生產合作社。

    若您依第5款規定「農業學校畢業青年或家庭農場從事農業青年」之資格申租,需檢附下列文件:

一、農業學校畢業青年:

(年齡限制為18歲以上45歲以下)

公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中等以上學校農業有關科系畢業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家庭農場從事農業青年:

(年齡限制為18歲以上45歲以下)

1.申租人實際從事家庭農場農業經營之切結書。

2.證明與農場所有或經營者同一戶籍之全戶戶籍證明文件影本。

3.家庭農場土地所有權或其他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承租縣有耕地需檢附之文件及資料:可至苗栗縣政府網站https://www.miaoli.gov.tw/land/下載,如有縣有耕地承租相關問題,請撥打地政處地權科037-55913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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