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見警神色慌張,言詞閃爍,聲稱沒帶身分證件,並向警方謊報男性友人姓名及女性友人之身分證號,警方察覺有異,研判該男謊報女性證號,明顯謊報身分,立即提高警覺,經警方細心查察並突破心防,該男自知難逃法網,即坦承身分,並稱因案在身,故不願表明身分,經確認邱男為侵占及兩條詐欺之通緝犯,員警遂當場將其逮捕,全案解送臺北地院、士林地檢及臺北地檢歸案。
內湖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遭提告、起訴或判刑,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切勿心存僥倖,法網恢恢,本分局亦持續維護本轄治安,全力打擊不法,淨化社會治安,給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