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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警政減肥「藥」注意!警方查獲泰國減肥產品竟含毒品成分!

減肥「藥」注意!警方查獲泰國減肥產品竟含毒品成分!

一、偵辦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偵查第五隊及第二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鹿港分局及員林分局)。
二、查獲時間:112年5月2日、5月4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彰化縣。
四、查獲嫌犯:阿○○(女、63年次)、三○○(女、68年次)、娜○○(女、73年次)、孟○○(男、78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1,858.98公克(毛重)等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於今年4月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通報情資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在臺中及彰化地區查獲4起自泰國進口宣稱有減肥效果之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成分的膠囊,因臺灣網購平臺均無販售相關產品,研判本案犯嫌係透過泰國友人在泰國當地訂購後寄至臺灣。
(二)案經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循線查獲犯嫌阿○○、三○○、娜○○及孟○○等4人,有效防止含有毒品成分減肥產品流入市面,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分別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行政院於110年9月2日公告「西布曲明」為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除了抑制食慾,同時易引致高血壓及加快脈搏跳動,是過去知名減肥藥物「諾美婷」的成分,有引發心悸、心律不整、心跳停止,甚至造成失明或猝死等嚴重副作用,多國均已禁止銷售。
(三)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500萬元罰金。警方呼籲市售來路不明、標榜快速瘦身減肥產品,恐摻雜「西布曲明」等毒品成分,購買減肥產品的民眾務必要謹慎小心,切勿因貪求快速瘦身而輕信來路不明藥品,以免造成身體永久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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