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表示,日前員警於信義區市民大道五段50號前執行「靖城專案」路檢勤務時,一名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檢點,因面帶酒容且車內散發濃厚酒氣,員警立即將其攔停,請其下車進行酒測,陳男為降低酒測值遂開始催吐「抓兔子」,員警隨即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提供漱口水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31MG/L,已逾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帶回偵辦。
北市保大強調,酒後駕車誤己誤人,經常造成社會民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警方將持續展現打擊酒駕的決心;取締酒駕標準嚴格,違規罰鍰提高甚鉅,民眾在駕駛車輛前,應避免飲用酒類或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以維護自身權益及駕駛安全,與其想盡花招,不如「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是真正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