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大同所所長吳幸昌、警員鄭明娟於112年2月9日駕駛巡邏車巡視轄區時,途中遇到一位民眾慌張地攔下警車,向警方表示,在竹南鎮公義路上,有一輛貨車車斗冒出濃煙,怵目驚心,可能會有危害,亟需警方協助。
員警們立即駕車循公義路沿線查看,終於在公義路與香山交流道口旁路側,發現一輛貨車停在路旁,車斗持續冒出白煙,立即以警車於大貨車後方警示,並管制現場及疏導交通,防止其他危害發生。所幸火勢不大,在員警及熱心民眾協助下,迅速以滅火器將火勢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僅些許載運物品稍燒損,隨後由消防隊人員趕抵現場,確認火勢已完全撲滅,無再起火燃燒疑慮,眾人才安心。駕駛稱不知為何會冒出濃煙,待發現後已趕緊靠邊停車查看及持滅火器滅火,對警方熱心積極的協助深表感激之意。
竹南警察分局提醒民眾,於行車前請確實檢查「6燈5油3水1壓」,以確保車身及精神狀況良好,維護你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