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與彰化、員林、北斗、溪湖等分局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迅速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確認嫌犯身分後並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12年1月10日、11日執行搜索並拘提及通知集團成員共9名到案,查扣犯案手機、犯案當日穿著之衣服、安全帽及玩具偽鈔等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及行使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及彰化地方法院審理。
經警方調查,該批玩具偽鈔係集團成員於網路上所購得,犯案時多人同時向商家消費找錢,利用一時人數眾多使商家無法即時驗鈔察覺,成功犯案得逞,待商家打烊清點時才發現受騙。
年關將近,警方呼籲商家及民眾務必多留意偽鈔辨識,收到千元大鈔時多花點時間檢查。本案查扣之偽鈔在中央銀行字樣旁印有玩具鈔票的小紅印,除材質粗糙,條狀箔膜也無光影變化效果,且無墨紋浮凸的觸感序,只要透過「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簡單三原則就可辨別真偽。另外,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購買玩具假鈔使用,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