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婦幼安全工作表現績優員警,激發同仁榮譽感並能見賢思齊,內政部警政署特辦理遴選績優人員表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推薦士林分局警員黃智尉、文山第二分局警員陳柏蓁、婦幼警察隊偵查佐張淑雯及警員林翌婷參加遴選,全數獲選「110年婦幼安全工作績優人員」,並於111年12月28日由警察局楊源明局長公開頒獎。
獲獎警員黃智尉於110年2月偵辦轄內跟蹤騷擾案件,為防止行為人再犯,積極蒐證並引用刑事訴訟法聲請法院命行為人穿戴電子腳鐐,有效保護民眾安全,處置作為成為跟蹤騷擾防制法通過前之全國優良首例。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所警員陳柏蓁曾於109年及111年多次協助長者返家,具高度服務熱忱及關懷人群的特質,110年12月處理文山區萬隆里家暴案件,察覺該案7歲兒童帶有疑慮傷勢,乃迅速將兒童送醫診療,並積極與社政單位溝通協調,強制安置該童,確保兒童人身安全。
婦幼警察隊偵查佐張淑雯與警員林翌婷,同為第一線處理婦幼案件之員警,張員於108年1月陸續破獲兩起重大性侵害案件,積極蒐集及調查證據,最終揭露犯嫌惡行予以移送法辦,有效端正社會風氣。警員林翌婷於110年8月偵破人口販運集團併妨害風化案件,緊急救出多名遭軟禁之外籍被害人,保護其人身安全,有效彰顯我國對於人權之重視;翌年1月復偵破於網路社群販售私密影像案件,成功救援近60名被害兒少,對婦幼工作貢獻卓著。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表示,為給予婦幼案件被害人充分保護及完整的權益保障,將持續不斷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增進員警處理案件之同理心及敏感度,並提升專業能力,另將強化市府各局處網絡團隊合作,努力讓婦女兒童免於恐懼受害,這是我們婦幼工作的核心價值,也是我們共同立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