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2月19日10時48分許 ,接獲玉山銀行頭份分行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趙偉辰、章瑜立即前往處理,發現黃民(89年次)正欲領款新臺幣36萬6487元。
經警方到場瞭解,黃民稱欲將自己帳戶結清並匯款給友人,惟行員告知須提供匯款帳戶、匯款對象與聯繫方式等相關訊息,渠均無法回應,警方向其勸說,近來詐騙猖獗,詐騙集團會以各種形式與話術騙取,黃民聽聞後始驚覺遭詐騙,便打消提款念頭,警方成功阻止匯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能順利阻詐成功係銀行人員的機警及員警到場後的調查及耐心勸說,另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如有自稱親人或朋友要求借錢或以借貸名義要求提供個資、門號、手機或帳戶等情形,務必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再三確認對方身分,避免積蓄遭不肖人士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