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也是人力長期投資的關鍵。教育經費為教育運作提供必要動能,支持各階段教育的穩定運行與永續發展。教育部一向致力於保障教育經費穩定成長,推動合理編制、公平分配與有效運用,致力於培育創新人才、改善教育環境,提升國際競爭力。然而,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通過,行政院初估中央法律義務支出之外可能減28%,勢將對各項教育政策與計畫產生重大影響。
以114年度為例,教育部歲出預算編列3,623億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的計畫型補助款達1,100多億元,包括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學輔法專輔教師增置、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以及優化全民運動環境計畫等,此外,中央承接省府的高中職學校業務,也可能將移交地方政府辦理。財劃法修正後,隨著總預算縮減,教育部將配合行政院全面檢討支出,重新評估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比例,部分補助款改由地方自行編列預算。另外優秀運動選手與教練獎勵金、高中免學費、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減免等,也將視整體預算額度評估修正補助額度之可能。
114年度,行政院除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保障應編數外,另額外挹注教育部超過200億元,用以提升教育品質。新版財劃法施行後,這類額外挹注恐無法延續,將影響政策推動與人才培育工作。
教育部指出,若新財劃法實施,將對教育平權、體育人才培育及教保服務品質等領域帶來衝擊。教育部在規劃執行教育專案預算時,以往會依據縣市學齡人口進行統籌分配,例如學前教育,會依幼生人口數適時調整補助經費,以貼合實際需求。然而,修法後地方財源雖增加,但是否足以承接這些業務,仍需審慎評估。此外,地方財政能力差異可能導致資源分配不均,進一步衝擊教育公平性。
教育是國家繁榮的根本,教育部呼籲國人持續支持教育預算的穩健成長,未來將竭盡全力確保教育政策與經費分配合理性,維護全國教育體系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