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達現場,報案人為1名徐姓婦人,其向警方表示剛結束工作,要到市區溪興街上的小吃店購買午餐,在該小吃店內買好午餐準備要離開時,發現停在店外的機車突然不見,警方一問之下,發現徐婦因未將機車鑰匙拔取,便入店內購買午餐,經巡視後見店家附近亦有1台未拔鑰匙之重機車,警方研判可能是遭他人誤騎了徐婦的重機車,故警方立即查詢另部重機車的車籍資料,聯絡上騎乘該重機車的王姓老翁,該名王翁接到警方來電後感到驚慌失措,連聲抱歉,渠表示因是向友人借機車外出買午餐,所以對機車的外觀沒有太留意,而自己也習慣不拔取機車鑰匙,所以買完餐點要離開時,見徐婦的重機車鑰匙也未拔取,誤以為是自己騎來的重機車,所以就直接啟動將重機車騎離現場,經騎乘到半路,接獲警方的通知,告知此事,隨即渠將重機車騎回店家。王翁對於自己的粗心感到抱歉,不斷地向徐婦及警方致歉,而徐婦對於王翁誤騎重機車情事,表示原諒,並對於警方及時協助迅速地尋回愛車,深表感激、頻頻致謝。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民眾外出時,應隨時注意自身攜帶之物品,若有使用交通工具時,在車子熄火後也要記得將車鑰匙拔除隨身攜帶,切勿貪圖一時之便將車鑰匙遺留在車上,以免被他人有可趁之機,徒增憾事發生;若有物品遺失也可主動撥打110報案,以利警方即時提供協助,多一份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