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建築物安全,建築法所稱之F類:衛生、福利、更生類(供身體行動能力受到健康、年紀或其他因素影響,需特別照顧之使用場所。)及G類:辦公、服務類(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或一般門診、零售、日常服務之場所。)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受理建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期間,配合本府1日核發之便民措施,當日就可知申報場所之准駁結果。
提醒縣內企業負責人應多留意建築物公共安全及避難設備的檢修維護,建構安全的辦公及使用環境,以下幾點為建築物公安的基本知識,請建物管理人或使用人多加注意,以確保工作場所安全!並籲請業者對廠房倉儲類建築物務必加強辦理事項,臚列如下:
- 建築直通梯、走廊要保持暢通,不堆放雜物等,以免災害發生時逃生不易。
- 建築防火區劃是為防止火焰漫延,因此防火區劃所使用的門須具備防火時效及開關啟動(常開式防火門或防火閘門)設置,否則失去阻擋火源、隔熱與煙霧之功能。
- 建築防火門逃生時應為[推]方向並具有自動復位設置,且平時不得上鎖,緊急逃生時才不會造成逃生困難及失去阻擋火源、隔熱與煙霧之功能。
- 地震、火災等災害發生時,請利用樓梯逃生,勿搭乘電梯,以免受困導致危險發生。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相關專業檢查人員資訊均可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查詢,另配合本府1日核發之便民措施,當日就可知申報場所之准駁結果,請該類場所儘快於期限內辦理申報,以免受罰。
另本府已有建築物公共安全例行檢查機制,該場所如未按期申報或經檢查不合格,會在入口處張貼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並予公告周知。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係由專業檢查人負責簽證,檢查人或檢查機構資訊均可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查詢。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徐先生,連絡電話:037-559859,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