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序步入冬季,民眾普遍有吃湯圓、冬令進補等習慣,湯圓及相關各式冬至應節食品紛紛出籠。為保障民眾食之安全,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冬至應節食品專案」,針對冬至應景時令食品製造及販售業加強抽驗。
此次抽驗品項主要湯圓、粉圓及芋圓等冬至常見的食品,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進行查核,抽驗店家共7家、合計12件產品,依抽樣標的屬性擇定檢驗項目,如防腐劑及著色劑等食品添加物,檢驗及稽查結果全數符合規定,合格率達100%。
衛生局局長楊文志呼籲消費者在選購冬至應節食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品牌和商家,並注意查看產品標示與包裝,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無合法標示的產品。若發現疑似不合格產品,請立即向衛生相關單位反映,也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製程中如有需要使用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若未依規定使用,涉違反食安法第18條規定,則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將持續關注市場上的食品安全問題,依照法令規定加強食品業稽查與抽檢,確保民眾的健康和安全,也希望透過稽查及抽驗,進一步提升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能力,共同維護良好的食安環境。最新稽查及抽驗結果,均會公布在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官網「食品及檢驗專區」,鄉親可查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