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3年11月18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等地。
四、查獲嫌犯:李○信等3人。
五、查獲贓證物:筆電、手機、公司存摺、公司大小印、企業網銀憑證、支票本、現金新臺幣54800元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贊股吳檢察官姿穎偵辦指揮本局偵查第七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偵辦詐欺集團與透過健身公司洗錢案件,於18日至高雄市左營區、大寮區、鼓山區、鳳山區等公司據點及涉嫌人住所共7處執行搜索,扣得手機、電腦、存摺、現金等相關證物,並拘捕李姓負責人及員工等3人到案。
(二)旨案係本局受理被害人遭詐騙集團以網路社群軟體接觸後誘騙至LINE群組假借老師指導獲利,誘騙被害人操作假投資平台手法遭詐欺案,經本局蒐證完竣後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贊股檢察官指揮,先期由檢察官發動2波搜索查獲相關車手等5人到案。復經層層抽絲剝繭,查出被害人等遭詐金流層層轉會後涉入李姓公司負責人公司帳戶,再由李姓負責人以開立公司戶支票方式交由旗下員工張簡姓及胡姓等詐欺集團車手復轉匯、提領詐欺款項朋分,清查該公司帳戶發現被害人數達20餘人,被害人遭以假投資手法詐騙金額約1億1000萬餘元,經第三波溯源重捶詐團假公司洗錢惡行追緝李姓負責人為首詐欺集團成員到案,清查發現集團成員提領前開公司帳戶款項以洗錢金額達3700萬餘元,全案以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李姓負責人及張簡姓犯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獲准。胡姓犯嫌則經法院諭知交保3萬元。
(三)刑事局呼籲詐騙集團透過網路社群或交友軟體主動認識被害人,並假借股票、虛擬通貨、期貨、外匯及基金等名義,吸引民眾加入LINE投資群組,初期會先讓民眾小額獲利,再以資金越多獲利越多說詞,引誘民眾加入投資網站或下載APP並投入大量資金,後續再以洗碼量不足、繳保證金、IP異常等理由拒絕出金,民眾發現帳號遭凍結或網站關閉才發現遭詐。
(四)刑事局呼籲高獲利必定伴隨高風險,聽到「到府收款」、「保證獲利」、「穩賺不賠」必定是詐騙,民眾應選擇自己有深入瞭解過的投資標的,不要輕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或網路連結,如遇到加「LINE」進行投資必為詐騙。
(五)本局「165防騙宣導」LINE官方帳號及165全民防騙網可查詢詐騙LINE ID、假投資(博弈)網站及詐騙電話,同時與「165全民防騙」臉書粉絲專頁每週公布投資詐騙網站,提供民眾即時掌握最新詐騙訊息,或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www.sitca.org.tw)查詢合法投資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