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民意代表提到新竹市政府109年曾實施騎樓設置地貼規範行人通行空間且折衷開放停車一事,交通處今(3)日澄清,109年曾推動騎樓順平計畫,於騎樓內兩公尺寬處設置地貼規範行人通行空間,為參考台南市作法,以標線或地貼方式規範行人空間,確保行走動線通暢無阻,「但騎樓仍禁止停車」,不論文宣及騎樓地貼均明示禁止停車等字樣,均無該民意代表所指折衷彈性開放停車等措施。 市府特此說明,並盼民意代表澄清錯誤言論,以正視聽。
交通處表示,市長高虹安上任後屢接獲民眾陳情,誤以為地貼與騎樓邊緣可以停車,常遭檢舉被警察開單,民眾也質疑該地貼外是否能停車,若不能停車應將該地貼拆除,避免遭誤解可以停車而被開罰單,損及民眾權益。市府考量爭議屢見不鮮,加上部分民意代表於議會建議,為維護民眾權益,交通處於112年即先將所有地貼拆除,免除爭議。
交通處表示,近期接獲許多民眾陳情,市區道路寬度不足劃設機車停車格,機車停車空間不足,希望能比照其他縣市開放騎樓停車,代理市長邱臣遠責成交通處蒐集其他縣市作法,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3條「得在不影響行人通行情況下,設置必要的標誌標線供機慢車停放」,研議開放民眾申請騎樓停放機慢車相關作法。未來民眾申請,若經市府會勘確認符合規定,將依該條例公告及劃設 合法停車空間,開放公眾停車,解決之前設置地貼仍不能停車、被檢舉開單爭議。
交通處補充,有關騎樓開放機慢車停放措施,市府近期將召開多場說明會與民意代表、里長充分交流討論,蒐集各方意見後研擬具體作法,公告實施,以紓解市區機車停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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