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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新聞苗栗縣苗栗縣衛生局「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

苗栗縣衛生局「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

正值炎熱暑假,出外遊玩民眾飲食習慣,大多選擇清爽的菜餚,涼拌小菜更是用餐時的優先選擇,然而,此類食品因溫度控管不當易變質,進而導致細菌滋生,為維護民眾食品衛生安全,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啟動「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以確保民眾食用安全。

本專案針對供應即食食品的餐飲業者進行環境衛生查核,並對其自製現場供售的低溫或冷藏保存的即食食品進行抽驗,檢驗項目包括食品中的微生物衛生標準,稽查連鎖餐飲店3家(三商巧福、五花馬水餃店、四海遊龍)、非連鎖店餐飲5家,總計檢驗衛生標準8件,結果均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另外衛生局亦查核食品作業場所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食品貯存條件等項目,查核8家食品業者作業場所衛生,2家複查後全數符合規定。

楊文志局長表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食品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食品添加物之管理,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如經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此外,依同法第17條規定,販賣之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並再次提醒食品業者共同遵守食品安全規範,確保食品衛生,保障民眾健康,能夠安心享用各式清爽美味的夏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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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溫即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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