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產經消費預告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七十二條修正草案。 產經消費 預告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七十二條修正草案。 編輯 江 秉鈞 2024-06-27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Tags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延伸閱讀 產經消費 行政院2025科技顧問會議圓滿成功 聚焦氣候調適與低碳能源科技 114年01月08日 產經消費 大秀新創五大領域AI應用 爭取國際商機與人才落地 國科會TTA領臺灣新創八度赴美參加CES 114年01月08日 產經消費 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九點及第四點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產經消費 國科會與德國宏博基金會(AvH)續簽合作備忘錄 114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