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獲時間:112年10月25日11時許。
三、查獲地點:臺北市萬華、新北市蘆洲等地區。
四、查獲犯嫌:洪○○等7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以該黑幫藏頭詩關公字畫、瓦斯長槍3把、空氣手槍2把、手銬、防刺服、各類型棍棒、刀及辣椒水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證物。
六、案情摘要:
刑事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於112年7月上旬獲報,黑幫分子洪○○(86年次),自恃為該活躍黑幫幹部身分,專門以該黑幫幹部身分招募未成年黨羽等犯行,行徑甚為囂張,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經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中山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深入調查渠等不法組織犯罪事證。
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洪○○曾於112年3月6日在臺北市中山區知名酒店率眾參加該黑幫春酒活動,復經3個多月跟監蒐證後,掌握洪○○等犯罪組織成員私行拘禁凌虐欲脫離黑幫控管未成年被害者等犯罪行為,於112年10月25日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下,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多路,在臺北市萬華區等處,將檢肅治平對象洪嫌等7人緝捕到案,現場查獲以該黑幫藏頭詩關公字畫、瓦斯長槍3把、空氣手槍2把、手銬、防刺服、各類型棍棒、刀及辣椒水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證物。全案依涉犯刑法傷害、剝奪行動自由、強制、恐嚇等案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為維護明年度即將進行的「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前治安,掃黑行動不打烊,警方將持續掃蕩黑幫,並防制幫派介入選舉。讓民眾安心投票,共創乾淨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