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孝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一隊)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左營分局
(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奈股)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一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偵三隊)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臺中偵查隊)
二、查獲時間:112年6月、9月
三、查獲地點:新竹縣、臺中市
四、查獲嫌犯:
(一)泰籍犯嫌阿○○(男)
(二)犯嫌李○○(男)
五、查獲贓證物:
(一)大麻植株74株、植物生長燈、電風扇、吹風機、剪刀等證物
(二)大麻花成品9包(毛重近900公克)、大麻種子、已摘除大麻植株2袋、植物燈板、植物營養液、生長棚、電源控制器等大批種植器具及手機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有泰籍移工及國人涉嫌栽種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分別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以下稱竹檢)、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以下稱中檢)指揮,與相關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偵查蒐證,分別於本(112)年6月、9月在新竹縣、臺中市各查獲一處大麻種植場,以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逮捕泰籍犯嫌阿○○及國人李○○等2人,當場查扣大麻活株74株、大麻花成品9包(毛重近900公克、市價逾新臺幣百萬元)、大麻種子及大批種植製造器具;全案將阿、李等2名犯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竹檢、中檢偵辦。
(二)調查發現,泰籍犯嫌阿○○曾在泰國種植大麻,來臺後將新竹縣某偏僻工寮打造成隱蔽且專業的溫室,用於栽種大麻植株,經不斷移植分株,已頗具規模;李嫌也有前往泰國學習生產製造大麻技術,返國後承租臺中市某豪宅大樓並購入數十萬元栽種器具用於栽種、製造大麻毒品,利用豪宅保全戒備森嚴、出入須經管制等特性以躲避查緝,現場將採收大麻花及乾燥封裝一條龍式生產製程。
(三)大麻在泰國雖已合法,惟在我國仍屬列管第二級毒品,攸關社會安全與國人身心健康;栽種大麻屬於刑事重罪,在此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刑事局將持續強力打擊毒品犯罪,溯源並斷源以防堵毒品流入市面,打造無毒家園,遏止毒品戕害國民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