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三多里地區)公設通檢經111年9月23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45次會議審議通過,預計解編約6公頃公保地,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其中約5.3公頃未來藉由辦理整體開發,以加速推動還地於民之政策目標,除保障民眾權益外,未來預計可提供約0.8公頃之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供民眾使用,以滿足地區需求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為保障公共設施用地保留地地主權益及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之問題,新北市政府專案啟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並採分階段方式辦理積極推動。樹林(三多里地區)公設通檢自110年8月9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日,並於110年8月23、24日召開公展說明會,後歷經4次市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會勘、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委會續行審議。
本次樹林(三多里地區)公設通檢變更標的共計15處,現況多為臨時停車場、鐵皮屋、空地、雜林地等,考量公共設施之服務半徑、機關使用需求及財務負擔,約5.3公頃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民眾以領回55%為原則分回可建築土地進行開發,市府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共計約1.8公頃,並劃設公園、鄰里公園兼供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等開放性公共設施約0.8公頃,期以保障民眾權益外,提升地區居住環境品質。
本市目前有13處公設通檢案件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今將再添1處樹林(三多里地區)將報內政部審議;另泰山、蘆洲2處公設通檢已於市都委會審議,新北市政府也同步積極啟動淡水竹圍、五股等地之公展草案規劃,以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並兼顧地區發展需求。
發言人:邱副局長信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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