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宣布從112學年度起,將國語文以外的領域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趨於一致,落實科科等值,維護學生受教品質,今年8月1日修正生效。教育局強調,此次修正重點在消除考科與非考科之分,以示對各領域教師的重視,並落實新課綱適性揚才的精神。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市長盧秀燕重視學生適性發展的理念,尊重各領域教師的專業,為讓各教師有充足時間進行跨領域共備課等教師增能活動,教育局修正各領域教師授課的節數,趨於一致性,希望體育及藝術等不同領域的課程也同樣受到重視。
蔣局長指出,此次修正內容在專任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方面,過去英語文、本土語文、數學、自然科學、社會及科技等6個領域為16至18節;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等3個領域為16至19節。112學年度起,除國語文領域維持16節外,其餘上述領域統一為18節;至於導師每週授課節數,過去國語文領域為11至12節,其餘上述領域為11至13節,112學年度起國語文領域調為11節,其餘上述領域統一為13節。(8/1*7)*教育局
新聞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