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詢問車輛被竊遺失時該如何減稅?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車輛失竊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檢具報案證明單向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手續後,再持報案證明單及監理機關核發之註銷登記書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當年度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該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採按日計徵,民眾如有車輛失竊,請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至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手續,該部車輛之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失竊前一日,若已繳納全年度之使用牌照稅者,可退還尚未使用期間之稅款。
該局進一步表示,失竊之車輛日後如有尋獲,須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領牌手續後才可以行駛。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40~148。另如有燃料使用費或汽機車過戶、異動等問題,請向各地監理機關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