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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為避免煙囪效應,建物安全梯間防火門應保持關閉

為避免煙囪效應,建物安全梯間防火門應保持關閉

        為提昇建築物公共安全意識,當火災意外發生時,建築物安全梯常閉式防火門在一定時間內具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避免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形成煙囪效應,提供人員及時疏散,避免傷亡達到減災維護居家公共安全目標。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表示,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具有常時關閉功能。另門扇或門樘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提醒文字,使用者於開啟後均應隨手關閉,避免火災意外發生時,濃煙及火勢蔓延擴大,無法提供逃生通路造成嚴重生命及財產損失。

        虞積學處長特別強調,未將「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維持常時關閉違規事實者,可依建築法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同時呼籲民眾法令並不是以處罰鍰為目的,為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應隨時保有防災及減災觀念,建物留設「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應隨時保持關閉狀態,以提昇建築物公共安全環境,維護市民之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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