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先生(化名)退休後和太太經常外出旅遊,日前收到中央健康保險署寄發的未在保通知單,才發現自己和太太退休後沒有加入健保,蘇先生以為夫妻沒有工作會自動轉入無職業第六類的地區人口,於是便趕緊至當地公所辦理自己及太太的加保手續;經承辦人員確認資料後,發現蘇先生和太太有二名在其他縣市工作的子女,應以眷屬身分依附子女加保,於是請蘇先生與其中一名子女聯絡,由該子女目前的投保單位協助辦理加保手續。
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林淑華組長表示,若民眾退休時有配偶或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或孫子女)為被保險人,就應以眷屬身分依1.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血親(子女)、2.二親等直系血親(孫子女)、3.三親等以上直系血親(曾孫子女)之順序,擇一人依附加保,並洽依附家人目前加保的投保單位協助辦理加保手續及扣收保險費。另外,退休民眾如無婚姻關係、配偶雙方皆退休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可依附或有法定難以隨同被保險人加保之特殊情形者,則應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至戶籍地公所辦理加保手續。
健保署提醒民眾,衛生福利部及各縣市政府針對符合一定條件之保險對象有補助健保費,具補助資格的民眾,仍需先辦妥加保手續,相關單位才能進行補助。
健保署林淑華組長呼籲,為了保障民眾的就醫權益,從職場退休後請務必記得辦妥健保銜接加保手續。另民眾可以利用健保署健保快易通APP內的「健保櫃檯」,點選「投保紀錄查詢」查看自己的加保資料;具補助資格者亦可點選「個人減免補助資料查詢」查看各級單位或縣市政府之補助情形。
民眾若對健保如何加保有疑問,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查閱投保與異動相關規定,亦可以加入健保署粉絲團、LINE好友,利用智能客服查詢,或電洽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手機改撥02-412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