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本市112年1月1日起至4月21日止,行人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14件,14件皆為65歲以上高齡長者,肇事原因多為闖紅燈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提醒大家不論是行人闖紅燈或行人任意穿越馬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的規定,要處新臺幣500元以上罰鍰,另外也提醒長輩如要在清晨或天色昏暗時外出應穿著亮色衣服並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LED照明配件,讓用路人可以清楚辨識。
而立法院則於112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高部分違規行為罰則,增加民眾檢舉項目等,其中未禮讓行人罰鍰直接上調至新臺幣6,000元。也請用路人轉彎時一定要注意路口往來的行人,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以防止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