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持續辦理高中學費補助計畫,累計11萬4,859學子受惠,保障就學權益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4)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教育局「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實施計畫」專題報告後表示,十二年國教目前國教署僅提供就讀高職者免學費,如果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就讀公立學校者則不補助,就讀私立學校者則僅提供定額補助。市府為了保障設籍在桃園學子的就學權益,103學年度起實施「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實施計畫」,並自105學年度起全面補助高一至高三學生,自103學年度實施以來,迄今累計補助11萬4,859人次、累計補助金額達10億7,638萬9,712元,深獲學生及家長的支持與肯定,明(112)年將持續推動,全力協助支持孩子就學。
鄭市長指出,十二年國教有免試升學、免學費兩大重要目標,在免試升學方面推動入學管道多元化的政策,免學費方面目前僅就讀高職者免學費,就讀高中者優先補助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者,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者就讀公立學校者不補助,就讀私立學校者則僅提供定額補助。
鄭市長表示,市府為了保障設籍在桃園子弟的就學權益,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理念,領先全國推動「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實施計畫」,103學年度起補助高一學生,104學年度擴大補助高一及高二學生,105學年度起則全面補助高一、高二及高三學生,計畫申請資格包括:家庭所得總額超過148萬元且未獲得教育部補助、學生需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學生家中有2名(含)以上子女(但不以2名子女均在高中為要件)。
在補助金額方面,就讀公立學校學生每學期可申請補助6,240元,就讀私立學校學生每學期最高可申請補助1萬7,800元。經統計每年約1萬7,000人次(每學期約8,500人)受惠,平均每年補助金額約1億5,000萬元;該計畫自103學年度實施以來,迄今累計補助11萬4,859人次、累計補助金額達10億7,638萬9,712元。
教育局副局長林威志表示,「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實施計畫」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至105學年度全面施行,從105學年補助1萬5,957人至110學年補助1萬7,350人,增加1,393人,增加幅度約8.7%。本計畫迄今已實行8年餘,累計補助11萬4,859人次、10億7,638萬9,712元,且設籍桃園市學生即使至外縣市就讀,仍可申請桃園市免學費方案,因此自計畫推行以來深獲學生及家長肯定。
林副局長也表示,教育部的國教政策以高中職全部免學費為目標,但目前教育部未補助部份則由本市加碼支應,未來市府將積極向中央爭取全面免學費補助,以落實十二年國教精神,全力協助設籍桃園子弟就學,提升孩子的就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