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名劉姓女子當日與朋友一同從臺南搭乘火車北上嘉義,欲前往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辦理護照相關事宜,抵達嘉義火車站時因下雨,便搭乘站前計程車前往,就在辦理護照時發現零錢包遺失,焦急的劉女便撥打110向警方求助,經員警確認最後看到零錢包是在下車付款時拿出,研判可能掉落在計程車上,但劉女與其朋友並未記住搭乘的計程車車牌號碼,員警調閱附近監視器,逐一檢視監視器畫面後,比對出劉女搭乘的計程車,迅速查明計程車車牌並聯繫司機確認零錢包掉落在車上,此時民眾終於鬆了一口氣,計程車司機協助將零錢包送往派出所,劉女欣喜若狂的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因自己的疏忽而造成警方的困擾,自覺非常不好意思,所幸警方的熱心協助找回零錢包,讓民眾能順利返程回臺南取車。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警察本於職責範圍內,均以同理心之精神為民服務,在民眾需要協助之時,會義不容辭、伸出援手,以全力守護民眾安全,另呼籲個人貴重物品、錢包應隨手攜帶,若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下車前,應再次檢查有無遺落個人物品,避免將貴重物品、錢包放置車內減少遺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