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高雄市四座焚化爐,每年產出約5萬公噸的焚化爐飛灰,目前都是以「穩定後掩埋」方式處理,未來如以「水洗」方式處理,再製成水洗灰產品,經檢驗合格進行再利用,將為高雄市資源循環零廢棄之減碳策略再跨出一步。
環保局指出,廢棄物進入焚化爐燃燒後會產出底渣及飛灰,底渣的部份,製成為可再利用的「粒料」,環保局已做到100%的「去化、再利用」;唯獨飛灰必須固化穩定化後,以掩埋方式處理;換言之,飛灰是「垃圾零廢棄」的最後一哩路,本案推動的「飛灰水洗再利用」,可減少石灰岩等天然原料的開採及碳排等環境負擔。
高雄市政府致力推動「資源零廢棄、物質全循環」減碳政策,環保局長張瑞琿率隊前往「達和大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水洗廠,了解飛灰水洗設備流程及處理策略;張瑞琿表示,飛灰水洗再利用可減少資源開發及取代部分原料,具有減碳效益,未來亦可藉由開發合適減碳方法學以取得自願性減碳之碳權,也是「資源循環零廢棄」最後一哩路,為了達到2050「淨零排放」目標,任何一項減碳的策略都會加以提升推動,未來對於資源循環永續利用的減碳措施,高雄市都會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