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當日牧男因於住家周邊找尋愛車一無所獲,懷疑遭人偷走,於是攔下正在巡邏的港墘派出所副所長吳璽名,直接向警方報案,並信誓旦旦的向警方表示,機車已約有1週未使用,在住所周邊找尋未果,家人亦未使用,警方見牧男如此焦急,先引導至派出所報案,立即確認機車車牌號碼、車身顏色等資訊後,即由巡邏員警蔡坤祐、張佳瑀分別至報案人牧男住家附近及可能停放處所持續找尋。
最後在離報案人牧男住家處所約500公尺外機車停車格內尋獲失車,牧男對於愛車尋獲欣喜若狂,因車輛外觀未遭明顯破壞,研判應是忘記停放地點,對於警方即時幫助且不到15分鐘內就迅速尋回愛車之表現讚譽有加。
內湖分局呼籲,民眾於車輛停妥離開前,可利用手機拍下愛車位置,並連同附近門牌、路牌或電線桿一起拍下來,避免忘記位置或遭他人移置;如仍忘記,亦可將照片提供予警方,提升警方尋獲民眾愛車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