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警員劉畯承、田凱元、李易修,於111年9月27日擔任14-18時巡邏勤務,接獲報案趕赴苑裡鎮43線道南勢60-6號前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為陳姓郵差與張姓民眾(女、72年次、住台中市后里區、以下稱張女)雙方機車擦撞、機車零件四散,致陳姓郵差(男、67年次、住苑裡鎮)手、腳多處擦傷倒地不起,張姓女子左腳輕微扭傷,可自行起身行走;警方遂立即通知救護單位到場,協助先將郵差送往苑裡李綜合醫院救醫。
警方表示,於現場張女稱還要接送小孩放學,故堅持不願接受治療,只能先將張女帶回派出所,依車禍初步處理程序處置。張女向警方表示,其機車已經無法使用,現又居住於台中市后里區,身上攜帶的錢不夠搭計程車返家,希望警方能幫忙,協助到學校接送小孩後,再將母子二人載往苑裡火車站搭乘火車返家。警方聽聞後,二話不說立即答應,順利載送母子倆至苑裡火車站搭車返家,張女對警方積極熱忱為民服務,備感警察溫馨的一面,於上車時連聲向員警道謝!
警方也溫馨提醒用路人,在道路行駛時務必注意周遭車況,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若不甚發生車禍,應立即連絡警方並做適當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