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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聞台北市8月15日起 臺北市違規棄置垃圾包將從重處罰 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

8月15日起 臺北市違規棄置垃圾包將從重處罰 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

承辦單位:環境清潔管理科

發稿日期:112年7月12日

聯 絡 人:鄧淞駿科長

聯絡電話:0935-029-845

臺北市環保局今(12)日表示,民眾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污染行為,除破壞市容景觀外,也增加清潔人員工作負擔。為遏止違規行為,臺北市將自112年8月15日起,針對違規棄置垃圾包行為採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同時有6類環境污染行為也將從重處罰,例如拋棄菸蒂也提高開罰到3,600元。環保局也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荷包失血。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污染行為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環保署訂定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由地方環保局依污染程度及危害程度裁量6,000元以下罰鍰金額。

為維護市容整潔,有效嚇阻違法者,除棄置垃圾包外,環保局這次亦針對「拋棄菸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及「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等6類環境衛生污染行為同步提高罰鍰,從重處罰,以期能杜絕環境污染。

環保局說明,北市推行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多年,一般廢棄物應以專用垃圾袋盛裝依規排出,但部分民眾為圖一時方便,將家中垃圾隨意棄置於城市角落,造成市容環境髒亂,該局為維護市容整潔,除每日派員清潔維護、稽查取締違規行為、以移動式攝影機輔助取締等方式多管齊下,但仍有民眾違規污染環境,為提升執法強度,環保局就違規棄置垃圾包之案件,將自8月15日起罰鍰由1200元提高3600元,環保局亦將持續透過各管道宣導民眾從重處罰之政策,勿隨意棄置垃圾。

環保局表示,北市採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以北市14公升專用垃圾袋為例,每個袋子僅需5元,1張罰單裁罰金額為3600元,相當於可購買720個14公升專用垃圾袋,就算每天倒垃圾,也可以用720天,相較之下違規亂丟垃圾包,損失更大,該局呼籲民眾切勿圖一時方便,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環保局強調,美好市容有賴大家共同維護,該局除持續派員維護環境整潔、加強巡查取締違規行為以及宣導民眾勿違規棄置外,也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體諒清潔人員辛苦與風險,不違法亂丟垃圾,一起營造乾淨優質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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