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執行警察局「加強高風險對象交通事故防制計畫」專案工作,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及「人行道違規停車」等項目加強執法取締,經統計今(1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計取締10,877件交通違規,與去(111)年同期相比,車輛不禮讓行人取締增加174件、行人違規取締增加224件、車輛行駛人行道取締增加182件、人行道違規停車取締增加1,057件,展現嚇阻交通違規、保障市民行的安全之決心。
大安分局呼籲,車輛行經路口,應禮讓行人先行、不超速、不逼車、不搶快;行人過馬路應走行人穿越道,依照行人專用號誌燈號通行,不東張西望或低頭滑手機,共同建立用路人交通安全觀念、培養守法意識,營造交通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