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保處於今(111)年4月25日接獲通報於大安區路邊休旅車內有狗關在裡面,現場救援竟發現車內關了18隻犬隻,且其中1犬救援時已死亡多時,臺北市動保處表示不論天氣冷熱,皆不得將犬貓獨留在車內,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第6條已明文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本案李姓飼主因違反規定處罰新臺幣5,000元。
另針對死亡犬隻李姓飼主雖稱犬隻是因為疾病死亡,但死亡解剖報告顯示犬隻死亡主因是疏忽照護導致死亡,且近日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與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稽查李姓飼主位於新北市與桃園市私人收容所又陸續發現新事證,全案釐清事證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臺北市動保處另表示,陸續接到有關李姓飼主涉及送養犬貓收費、涉及違反動物用藥品相關規定部分仍持續調查中。
臺北市動保處呼籲,飼養動物前要先瞭解動物的習性,還要評估照顧動物所需要的環境、時間、經濟能力以及動物的可存活年齡,切勿衝動飼養,疏忽及不當照顧寵物致死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到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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