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竹縣頭前溪攔水壩遭排放廢水一案,本府說明如下: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昨(20日)接獲民眾及縣議員吳旭智陳情指稱,頭前溪攔水壩附近河川顏色遭排放乳白廢水,環保局立刻派員於上午10點40分到場,並依溝渠往上開始追蹤,隨即查獲到竹北市世興段25號一處營建工地,正在進行地下水施作灌水泥漿作業,且發現該處工地下有2支排放管,未經廢污水處理設施即排放污水。
環保局人員當場採集水樣本送驗懸浮固體物(SS),並要求建商立刻拆除排放管,以及對建商開立限期改善通知,要求建商提送改善報告相關文件。
該建商已於今(21日)下午3點30分,檢送改善完成報告至環保局,並將派員清除頭前溪攔水壩內堆積污泥,回復原有環境。
環保局指出,未經許可放流口排放及檢測結果,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相關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旦破壞污染環境,必將從嚴、從重處分,絕不寬貸。
民眾若有發現環境污染案件,請立刻撥打陳情專線03-5530060報案,環保局將即刻派員前往查處,將不肖業者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