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表示,現今社會多元化治安環境變動,警察執法環境充滿挑戰,總統曾公開表示,「保障警察執法安全,就是保障人民安全」,政府將持續改善警察執法制度、教育訓練及裝備,讓員警在必要時可以安心使用警械,維護執法的尊嚴和人身安全,進而守護民眾安全。
警政署說明,為使員警能即時判斷安心、正確使用槍械,去(111)年通過「警械使用條例」,放寬警械使用範圍,也明定4種員警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的情境,規範調查小組設置及國家賠償範圍,有效保障員警在維護治安時使用警械的正當性。警政署進一步指出,現行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延聘律師費用規定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同仁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之疑慮。
在強化員警教育訓練方面,警政署從「建立安全執勤觀念及正確應對作為」及「精進員警執勤技能」2方面著手,並持續加強員警體能(技)訓練。警政署指出,自109年起警政署斥資新臺幣(以下同)2億160萬元陸續建置10處「互動式情境模擬射擊訓練靶場」,編列4,505萬元導入「智慧XR(延展實境)警勤訓練」系統,並將規劃建置長槍靶場2處、手槍靶場3處實彈射擊靶場,期能透過情境模擬及系統化射擊訓練結合,強化執勤安全意識及射擊技能,並依勤務況狀與需求,結合警械與裝備加強敵情觀念;另藉由國內、外員警遭攻擊、突襲或執勤傷亡案例,加強同仁面對執勤對象不同威脅等級之訓練方式,提升危機應處能力,確保員警安全。
有關「充實員警攜行裝備」部分,警政署表示,為提供執勤員警適宜、合用的應勤裝備,經實際訪查傾聽基層員警需求,積極爭取經費並獲行政院核定2億7仟餘萬元,規劃陸續購置各類符合現今社會環境之應勤裝備,且重新檢討「員警執勤之警力數編配及應勤裝備攜行原則」,以符合員警執勤現況所需。其中,為讓員警能依法勇於使用警械,警政署近年陸續規劃汰換、購置非致命性武器,如警棍、防護型噴霧器、電擊槍,並預計增購戰術背心、臂盾及防割手套等裝備,提供員警視現場狀況,提升武力層級,有效應對各類突發治安狀況,並透過各項裝備的交互運用,為員警創造更有利且安全的執法空間,確保民眾及員警自身安全。
警政署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我們的同袍,我們將持續不斷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讓警察執法無懼、社會安全無畏,也呼籲民眾全力配合與支持警察,做警察拼治安最堅實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