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區福和橋下河濱公園垃圾桶,長期被民眾攜帶家庭垃圾丟棄於此,導致環境髒亂。自110年10月20起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聯合環保局及警察局現場稽查,取締違法丟棄家庭垃圾,110年度共取締23件,111年至今共取締14件,累計裁罰金額約4萬4千元,違規案件已明顯減少,現場環境仍請民眾共同維護維持,讓河濱公園能成為市民遊憩的好去處。
高灘處代理處長張修銘呼籲,一般廢棄物、家戶垃圾或分類整理回收資源物後產生之一般廢棄物,請民眾依規定購買專用垃圾袋,勿貪圖一時之便,任意丟棄至河濱公園垃圾桶週邊,造成環境髒亂,另現場長期設置警語告示牌並有配置監視器錄影,本處將不定期偕同環保及警察單位辦理聯合稽查,違者經查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 1200元至6000元罰鍰,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並請發揮公德心。
另永和區永福橋下環保局永和區清潔隊有設置定時定點垃圾收運處,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6時至下午6時,提供民眾使用專用垃圾袋丟棄垃圾,請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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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隊長李俊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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